关于对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财务报告和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进行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了认真做好2008年度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年度财务报告检查工作。按照《<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决算检查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工字【1996】75号)和《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决算检查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财工字【1997】3号)的规定,现决定对我市2008年度外商投资企业的财务报告和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按照抽查面不低于已投产(营业)企业户数的10%的要求进行抽查(具体抽查单位附后),抽查内容除核查企业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制度的一般情况外,重点核查以下内容:
1、 是否按照规定出资和验资,是否有违反规定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抽逃或变相抽逃注册资本的行为;
2、 企业的利润分配是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有无保证外方投资固定回报情况,中外合作企业提前收回投资是否经财政部门批准;
3、 企业的外汇账户收支情况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无逃、套汇等违法违规行为;
4、 企业是否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足额地缴纳各种税收及场地使用费;企业缴纳的各种税收和场地使用费有无混库现象;
5、 是否按规定提缴、使用涉及中方职工权益的各项资金;
6、 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是否真实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
请各相关单位接此通知后做好抽查的准备工作,对于检查出来的各种违反财经法纪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问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知!
荆州市财政局企业科
二OO九年七月七日